https://images.plurk.com/4uX6NMMPmSU30kvwckB5Gb.jpg 前陣子去簽了「預立醫療照護」相較過去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DNR」有很大的不同,DNR只限未期病人,而新的『預立醫療照護』則是有五種 臨床條件,簽囑時醫生會耐心解說,還會有社工師在一旁補充解說。

提早為自己做決定,真的遇到重大情況時,可以善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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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自主權利法
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,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,適用對象不再僅限於末期病人,而是擴大為五款臨床條件(末期病人、處於不可逆之昏迷狀況,永久植物人狀態、極重度失智、其他經政府之公告),除了保障病人醫療自主、善終權益,也能促進醫病關係和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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